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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派駐勞工內部申訴管道

一、本管道受理對象:委外勞務承攬之保全、勤務、駕駛、清潔、洗衣等事務人員。

二、申訴流程:

  1. 派駐勞工如有權益受損情形發生。
  2. 請檢附具體事證。
  3. 至本院網站>勞工申訴信箱填寫申訴內容。

三、注意事項:

  1. 派駐勞工申訴時需載明派駐業務、姓名、聯絡方式、申訴內容。
  2. 由秘書室受理申訴案後,3週內會請相關單位訪查及檢討,並儘速回復派駐勞工。

 

申訴表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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