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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徵才

114年度放射科放射師第三次招考簡章

發佈單位:資管中心 發佈日期:114年08月15日

 

你,準備加入我們成為不平凡的一份子了嗎?

曾經,你胸中的願景,何時開始醞釀澎湃?

國軍醫院的存在,治癒多少官兵的傷痛?撫平多少軍眷的眼淚?

他們不平凡的犧牲,為國家帶來安定繁榮,為人民帶來安居樂業

這樣不平凡的環境,希望由不平凡的你,來加入我們的行列

加入我們,你的專業將成為救命的關

讓我們,共同守護軍民第一道防線

 

一、招聘職稱:醫事放射師

二、職等:面議

三、薪資:年收入640,000-670,000元(不含休假補助費)

四、福利:

1.休假補助費(最高16,000元)

2.提供宿舍

3.生日禮卷

4.三節禮卷

5.免費停車

6.享醫療優惠

7.不定期員工促進健康活動(如歌唱比賽、踏青聚餐、腳踏車活動、烤肉…等活動)

8.特休及各式假別依勞基法規定

五、工作內容:

1.放射診斷常規、特殊攝影檢查設備操作

2.牙科常規攝影檢查設備操作

3.電腦斷層掃描儀設備操作

4.骨質密度儀掃描、分析設備操作

5.配合本院門、住,急診放射攝影檢查作業

6.主管交辦行政事項

六、應考資格:

(一)大專(含)以上放射科系畢業。

(二)具醫事放射師證照。

七、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單位員額補齊

八、筆試及面試日期: 另行通知

九、報名應檢附資料:履歷(含自傳)二份及學歷證明、醫事放射師證書影本,如有資料不實者,雖經錄取 亦屬無效。

十、前項彙整資料請於報名期限前,以電子方式或信件紙本投遞,主旨請註明報名放射師招考及姓名,逕寄電子信箱 [email protected] 、信件紙本寄至新竹市武陵路3號放射科(報名經本科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,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)。

十一、考試項目:放射物理、輻射安全筆試及口試。

十、錄取標準:

(一)筆試、口試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,按筆試、口試二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,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
(二)凡筆試及口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
十一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
(一)曾涉犯有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防治法第 2 條第 1 項所列之 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尚未結案者。

(二)曾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確定者。

(三)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者。

(四)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,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20 年者或香 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,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者。

(五)違反國籍法規定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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