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軍桃總醫院新竹分院115年度精神科「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」個案管理師第一次招考簡章
發佈單位:人事 發佈日期:115年06月05日國軍桃總醫院新竹分院115年度精神科「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」個案管理師第一次招考簡章
- 招聘職稱: 個案管理師
- 職等: 依「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人力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」起用
- 薪資:底薪41,774元(依證照、學歷、經歷調整)
- 其他福利性質獎金:年終獎金底薪1.5個月、職務加給、學歷加給等
五、工作內容:
1.行政事務處理及平台登錄個案收案狀態。
2.會議整合與溝通聯繫。
3.協助安排個案分派、訪視。
4.現場評估及個案訪視。
5.個案後續追蹤事宜。
6.主管交辦行政事項或臨時交辦事項。
7.方案執行經費控管。
六、應考資格:
1.大專(含)以上畢業。
2.具護理師/社工師/心理師/職能治療師證書。
3.具精神科臨床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。
七、報名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本次招募名額1員錄取為止。
八、面試日期: 另行通知
九、報名應檢附資料:
1.履歷(含自傳)二份及學歷證明
2.畢業證書(學分證書)影本,如有資料不實者,雖經錄取,亦屬無效。
3.護理師/社工師/心理師/職能治療師證書。(若無則免付)
十、前項彙整資料請於報名期限前,以電子方式或信件紙本投遞,主旨並請註明報名個案管理師招考及姓名,以電子方式投遞者逕寄電子信箱[email protected],以信件紙本投遞者寄至新竹市武陵路3號社服組(報名經本科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,通知參加面試)。
十一、考試項目:「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」面試。
十二、錄取標準:
(一)審查資料、面試以 60 分為及格標準,按審查資料、面試二項總分成績高低順序,擇優評定正取及備取;惟應考人員均不適當,本院得予從缺;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;備取者係於此次招考作業,正取放棄錄用資格時,實施遞補。
(二)凡審查資料及面試,其中一項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,不予計算總成績。
十三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辦理進用:
(一)犯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礙風化罪章、賭博罪章、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汙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(二)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、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,或受行政裁罰確定者。
(三)受「監護宣告」及「輔助宣告」,尚未撤銷者。
(四)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20 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者。
(五)違反國籍法規定或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、領用大陸地區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者。
(六)為前項不得進用之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