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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公告
【113年新冠及流感疫苗同步開打公告】
發佈單位:資管中心 發佈日期:113年09月26日第一階段10月1日起開打公告,包含: (1)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(2)65歲以上長者 (3)55歲以上原住民 (4)安養、養護、長期照顧(服務)、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(5)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(6)孕婦 (7)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(19-64歲)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(8)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(9)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 (10)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(11)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 第2階段自11月01日起 流感疫苗: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。 新冠疫苗:滿6個月以上民眾(未列在第一階段實施對象) 。 新冠疫苗接種建議: (一)滿6個月至4歲幼兒: 1.未曾接種COVID-19疫苗者接種2劑,2劑間隔4週(28天)以上; 2.曾接種COVID-19疫苗者接種1劑,與前1劑間隔12週(84 天)以上。 (二)滿5歲以上兒童、青少年及成人:接種1劑,曾接種COVID-19疫苗者與前1劑間隔12週(84 天)以上。 本院10/1(二)、10/2(三)上午0830-1130,在一樓大廳設置快速通關流感疫苗,請單純接種新冠及流感民眾多加利用。 接種新冠及流感疫苗採現場掛號 ※醫療院所接種新冠及流感疫苗可收取掛號費(各區衛生所免費接種),如當日看診民眾請於診間內告知醫師接種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。 (看診可接種流感門診有內科、外科、骨科、婦產科、小兒科、耳鼻喉科、身心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