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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護理 |
本頁更新:
2007-04-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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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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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設籍本縣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由村里長協助向鄉鎮市公所申請。
- 全戶戶籍謄本。
- 全戶財產稅賦證明。
- 由村里長協助向鄉鎮市公所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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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手冊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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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- 二吋照片兩張:鄉鎮市公所或本院門診索取申請表、
鑑定科別由門診掛該項專科醫師。
- 鑑定流程約需一個月,完成後縣政府社會科交由鄉鎮市公所核發至申請者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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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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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- 就醫診斷書 (需註明該裝配何種器具)
- 統一發票
- 低收入戶證明 (非低收入戶者免附)
- 洽鄉鎮市公所或區公所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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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費減免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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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全額補助:低收入戶、動度身心障礙者、重度身心障礙者
- 1/2 補助:中度身心障礙者
- 1/4 補助:輕度身心障礙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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